1.招标条件
本赵县高村粮站储备仓库翻新扩建项目 已由赵县发展改革局以赵发改〔2017〕33号《赵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赵县粮食局(粮食局)高村粮站储备仓库翻新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赵县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
奖励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赵县高村乡高村粮库院内;预算金额:约1052万元;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17日08:30:00至2017年11月
23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清单、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8日9时00分,地点为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赵县自强路97号邮政局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赵县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赵县石塔西路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2层
联系人:张永涛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311-84940016 电 话:0311-68026356
传 真:0311-84940016 传 真:0311-6802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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