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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源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等二个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现更正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河源市源城区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源城区建设局设计与招投标股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