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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湟水河县城段水系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民和县湟水河县城段水系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勘察(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HJS-2017-1117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民和县湟水河县城段水系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勘察,项目已民发改(2017)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

民和县湟水河县城段水系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

项目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JS-2017-111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民和县湟水河县城段水系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勘察,项目已民发改(2017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民和县湟水河县城

2.2工程概况:项目建设范围约 10km2,项目主要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包括湟水河两岸生态综合治理板块、城市道路绿化提升及配套工程建设板块、高速公路景观林建设项目板块、县城南山绿化景观提升建设项目板块、巴州河沿岸景观建设板块以、市民公园景观绿化建设板块以及智慧公园信息系统建设板块整体勘察。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117日至20171121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商场1号楼1911926室,由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人身份证;

6)外省队伍须持有2017年度有效进青备案手续。

7)项目负责人须有效的持个人职工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9)企业类似业绩2(包括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

所有复印件胶装成册((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外其他证书资料须带原件),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情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情见招标文件

8.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912890999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71-5568068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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