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大武镇格桑喜多片区集中供热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XXZB2017056
1.招标条件
本已由玛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沁发改经商字(2017)32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玛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沁县大武镇
2.2招标规模及内容:供热42.8万平方米,建设供热站及换热站,装机容量42兆瓦,敷设热力管网20.4公里及配套的辅助设备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参加1标段的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及建造师资质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2标段的投标单位需具备: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及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青登记手册,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玛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代理机构: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购物广场北1号楼9楼10905室
邮编:810001
业务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传真: 0971-8141094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