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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批复文号从发改投资〔2017〕41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项目名称 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资〔2017〕41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资〔2017〕414批准,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决定对 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黄工 联系电话:020-878667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赵工 联系电话:020-87037139、1331871369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

四、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15774.7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13089.30万元。

五、资金来源:根据从府区长会纪〔2017〕第114号精神,资金从从化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园区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明珠大道(城市主干道)升级改造及其配套工程等。涉及道路、给排水等多个专业,项目总投资约15774.73万元。

3、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民币272.60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1711180000分至2017 11241600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1120日至2017 1124

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6:00。(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800205447408011

开户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nth="4">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nth="1" year="2012">201211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66782

地 址: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委会大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明珠工业园环境整体优化升级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相关附件2监理招标公告2017.11.17.doc
发布人 gdkx_2010
发布日期 2017-11-17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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