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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粤发改农经函[2017]41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塘冲水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塘冲水库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47米,死水位为222.4米;水库总库容为140.5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110.24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320Kw。水库大坝采用C15细石混泥土砌石坝,由溢流坝段、挡水坝段、供水管等建筑物组成。该水库为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该工程用地总面积0.3713公顷,其中农用地0.3695公顷。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总投资:4730万元
3. 投标资格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总监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资格证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
3.4企业须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5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出售,投标人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
(5)企业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6)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外单独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下载) 一式2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媒体上发布。各媒体公告有出入之处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发布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联系电话:0763-8662901;
招标代理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63)3813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