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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系统集成测试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系统集成测试项目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系统集成测试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系统集成测试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系统集成测试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检信函[2017]16号

招标文件编号:XHTC-FW-2017-067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局本级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40000

2

满洲里局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0000

二、资格预审情况

1.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同执行信誉,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投标单位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近一年内的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4)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5)参加招标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曹志伟  石虹霞

联系电话:0471-3244513/5200131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武颖

联系电话:0471-4342086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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