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ink=blue vlink=purple style='text-justify-trim:punuation'>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2079

1.3.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框架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三亚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1.9.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0. 投标有效期:9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中标

比例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

(元)

1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

1

1

100%

73.92

73.92

500

为缓解车辆使用紧张状况,确保各基层生产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根据各生产单位的需求申报,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12辆皮卡工具车。

车型与数量:2.4及以上排量汽油皮卡车12辆:其中两驱皮卡5辆、两驱厢式皮卡6辆、四驱厢式皮卡1辆。

其他要求:1、出租方提供的出租车辆必须为2016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皮卡车,所提供车辆每辆市场裸车价不低于10万人民币;(新购车辆交车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

2、出租方提供车辆的出租服务时间为1年;

3、出租方负责缴纳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包括强制保险、车船税、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等附加险。

4、出租方负责车辆年检、环保监测。

5、租车方负责租车期内有责任的车辆维修保养费及保养费计油料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汽车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或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

2

投标人所提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

2

具有经营范围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招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00秒2017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898-65317975、0898-65208522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一旦发售成功,标书费不予退还。

(2)投标人可现场刷卡支付标书费,并领取标书费发票。

(3)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费,并在三亚市吉阳区榕根社区祥和路东朋国际16楼领取标书费发票。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海南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市分行

账 号:460 50100 5136 00000 203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和光盘各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则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拒收,且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2日08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00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地点:三亚市迎宾路360号三亚供电局215室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查询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开标会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榕根社区祥和路东朋国际16楼

联 系 人:孙巧

电 话:13976893445

招标服务单位:三亚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号

联 系 人:杜宏波

电 话:0898-88636502

8. 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三亚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88666609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hangzh@hn.csg.cn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

2017年11月21日


bid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