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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11 月
集安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37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对集安路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集安路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20-8617844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16、135127889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西起新顺路,东至白云大道北。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9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918万元,管线迁改费用约为527万元。
五、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
招标内容:集安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集安路西起新顺路,东至白云大道北,拓宽道路全长约61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道路宽度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箱涵、交通、排水(排水管最大管径DN600)、电力管沟、照明、绿化、约115米与现状道路衔接改造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除以上建设内容外,还包括本次工程的管线迁改(管线迁改的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各移动通信、各宽带、电力通信、配电线路、供水管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5.1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控制价:27.87万元,管线迁改部分控制价17.23万元)。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 11月
21日至 2017 年11月 2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11
月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11月 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十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86178448,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十四、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1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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