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友联村2015年新村家园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17-GC1023
本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友联村2015年新村家园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物业服务项目) 已由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呼发改行审字(2015)49、50、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市新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友联村2015年新村家园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2.1基本情况: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友联村2015年新村家园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由呼伦贝尔市新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新村家园,总用地面积116054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多层)53550平方米,住宅楼(高层)110000平方米,商业16050平方米,社区用房3300平方米,物业用房518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22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2.2服务地点:新区东山路以东,规划十二街南侧。
2.3招标控制价:2,890,554.88元。其中:(高层)1.50元/平方米/月,(多层)0.80元/平方米/月,地上车库部分0.55元/平方米/月。
3.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整个小区房屋公用部分及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绿化的养护与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及招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含物业服务合同)。
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经双方协商,期满可续签。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呼伦贝尔市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和招标文件(含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城区内须具有正在履约过程中的类似项目物业服务业绩;
4、投标人须在呼伦贝尔市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有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
3.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3.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友联村2015年新村家园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物业服务项目) | 1 | 60000 | 1492 4358 8231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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