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力设计院2018年中小型客车租赁项目澄清公告
广州电力设计院2018年中小型客车租赁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电力设计院2018年中小型客车租赁项目由我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对该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以下修改澄清: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采购内容修改为:
序号
车型
数量
载客量
单价
备注
1
中型客车
2辆
11人
5000元/月/辆(含税)
按月计算,包车辆保险、车船税、保险、年票及日常的维修保养费用,不含油费、停车费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2
中型客车
1辆
15人
5000元/月/辆(含税)
2、采购文件报价函格式修改为: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州供电局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及《广州电力设计院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后,对本项目的报价如下:我方愿以元/月/辆(含税)的单价合计报价(即单价报价之和),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
2、我方承诺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取得项目: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保证在服务周期内完成项目。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 (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3、采购文件及附件报价表修改为:
报价表
报价日期:
单位(人民币):元/月/辆(含税)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载客量
谈判前租赁报价
谈判后租赁报价
单价
单价
1
中型客车
2辆
11人
2
中型客车
1辆
15人
1、投标人需对单价、单价合计报价都进行报价,总报价作为价格分评定的标准。
2、本报价单为固定格式,供应商不得随意修改。
3、单价合计报价=中型客车(11人)的单价报价+中型客车(15人)的单价报价。
单价合计报价(小写)
单价合计报价(小写)
单价合计报价(大写)
单价合计报价(大写)
谈判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广州电力设计院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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