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希望村供电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JSZY-2017-037
1. 招标条件
本德令哈市希望村供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政发改 [2017]376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德令哈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金融扶贫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德令哈市希望村供电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总容量300KW希望村供电设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所有场内、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太阳能光热发电机设备安装与调试;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场内集电线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开工手续办理;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评、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及国家主管部门相关验收。并配合招标人达标创优。
2.3建设规模:300KW希望村供电设施,购置安装太阳能光热发电机。
2.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希望村。
2.5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开工后5个月内具备并网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近三年系指2014~至今)有承建发电项目的业绩一项,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除商业秘密内容外,须提供合同、签署页和能够证明规模的内容)或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系指2014~至今。)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中同时投标。
3.4应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3.5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近三年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17年1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具有与之相关的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和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是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进青登记手续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进行报名)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 11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 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月 12 日09时 30 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令哈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德令哈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7-822155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 2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971-8168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