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产业园区道路工程及水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04000001000220
1、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乡村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分别由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以喀交发[2017]218号文、喀交发[2017]21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乡镇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美林镇头把火村水毁抢通共90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对该村的水毁抢通工程下设4*8米管,采用活动砖路面。本工程包括小牛群-大西沟门K23+300-K23+399段99米挡墙工程。
南台子乡卡拉街村道路工程共2.735KM,路面宽8米,对该村的产业园区道路工程采用天然砂砾面层。
2.2标段划分:本施工标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编号 | 工程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作内容 |
TJ-1 | 美林镇头把火村水毁抢通 | K00+110-K00+200 | 全线水毁工程的修复及完善、挡土墙工程、道路工程 |
挡墙工程 | K23+300-K23+399 | ||
南台子乡卡拉街村道路工程 | K0+000-K2+735 |
2.3计划工期及计划服务期:
施工工期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8日,即36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合同协议书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工2项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或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4.4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1日8时00分至2017年1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电话:0476-8288829 18551242015。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6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施工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乡镇公路管理所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
邮 编:0244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76-3759901
传 真:0476-3759901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9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编:010098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471-3254917/15647190202
传真:0471-3254918
网址:www.huatong.nm.cn
电邮:huatong126@126.com
9、监督部门
单位: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电话:0476-3759906
邮政编码:024400
2017年11月21日
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编号 | 基本资格条件 |
TJ-1 | 1、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财 务 要 求 |
TJ-1 | 近三年的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业 绩 要 求 |
TJ-1 | 近5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工2项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信 誉 要 求 |
TJ-1 | 1、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2、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被业主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 4、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或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列入“黑名单”。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人 员 | 最低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TJ-1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在有效期内)。 |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曾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在有效期内)。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
财务负责人 | 1 | 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至少3年公路工程财务工作经验。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经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注:1、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人员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是土建施工招标中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财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2、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6〕65号)第二条、第三条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第二条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领域全面使用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证书二维码确认。 | ||||
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自律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自律承诺书、流动资金承诺(如有),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署、盖章位置签署姓名、加盖公章;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加盖公章; c.其余页逐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未提交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5)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
2.1.2 | 资格评审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总分100分)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项目管理机构 25分 | 项目经理 及备选人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 ||
项目总工 及备选人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 |||
财务负责人 | 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2分 | |||
安全负责人 | 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3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5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6~1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6~1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6~1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6~10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技术能力 (20分) | 难点工程及关键技术解决方案 | 10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6~10分 | ||
对本工程施工的建议 | 10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6~10分 | |||
2.2(2) | 技术评分 通过数量 | (1)通过数量3名。 (2)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且按技术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对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不足3名则不再进行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量化打分。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启。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2(3) | 详细评审 标准 | 评标价计算 | 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投标报价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2(9)在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范围内,当排名最后的投标人出现并列时,仍只允许3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并列排名的投标人将按照下列优先顺序择优选择: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能力评分高的优先;②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能力评分也相同的,上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高的优先;③信用等级相同的,则在监标人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确定获得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资格。 2.2(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组织评标工作时,对打分不满足评分因素满分值60%的评委,招标人及时要求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2(2)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6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评标期间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并确认,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法开标,即商务及技术文件封装于一个信封,报价文件封装于另一个信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要求投标人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第五项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放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内,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允许出现此表,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开标采用双信封法。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技术评分,通过数量为每标段最多3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2.2(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的规定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不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根据本章第2.2(3)款规定的评标价,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招标人可采用①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②被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③在监标人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优先次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本此招标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3.2.1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本章规定数量的(3名),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量化打分,直接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3.2.2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本章规定数量的(3名),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2(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 的规定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择每标段前3名投标人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按“2.2(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评分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评分A;
(2)按“2.2(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评分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B;
(3)按“2.2(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评分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能力评分C;;
3.2.3 各评分因素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A+B+C。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3)款规定的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信封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①:“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