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717
一、招标条件
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67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1号
(三)招标内容:味莼轩、前锋营、土默特官厅、蒙古包群的衙署文化、蒙古王公专题陈列、布赫同志书法艺术展,与国内少数民族自治区及驻防衙门文物交流展,相关文物艺术品复仿制,院内游客休息设施,院内碑廊展示、导览导视设施,院内拴马桩、抱鼓等石刻品展示,清代八旗基座、旗杆、旗帜等设计施工。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717-01 | 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并且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者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或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 | 97日历天 | 650.00 | |
味莼轩、前锋营、土默特官厅、蒙古包群的衙署文化、蒙古王公专题陈列、布赫同志书法艺术展,与国内少数民族自治区及驻防衙门文物交流展,相关文物艺术品复仿制,院内游客休息设施,院内碑廊展示、导览导视设施,院内拴马桩、抱鼓等石刻品展示,清代八旗基座、旗杆、旗帜等设计施工。 | |||||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717-02 | 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 | 97日历天 | 20.00 | |
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注册资金无限制
将军衙署文物展陈(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文物博物馆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监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文物博物馆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hhot.gov.cn
(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三)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四)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hhot.gov.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四)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香路2号)三楼大厅诚信入库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四)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设计施工标段500元,监理标段500元。
八、其他说明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盖章)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1号
联 系 人: 斯钦布和 (签字)
联系电话:0471—6905560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联 系 人: 夏丽娟 (签字)
联系电话:0471—5953775
传真:0471-5965024
邮箱:nmgcjx9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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