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团黄线等四条县道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补遗
1、原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共划分2个标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等)、绿化等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所含路线 | 里程(km) | 所需流动资金(万元) | 途径乡镇 | 备注 |
1 | JL-1 | TJ-1 | K255+185-K290+700 | 31.526 | 5000 | 陕坝 | |
2 | 团黄线 (K41+200-K46+916) | 5.716 | 陕坝 | ||||
3 | 陕哈线 (K0+950-K5+498) | 4.548 | 陕坝 | ||||
小计 | 41.79 | 5000 | |||||
4 | JL-2 | TJ-2 | K290+700-K319+900 | 28.798 | 5000 | 三道桥、蒙海、太阳庙 | |
5 | 查头线 (K0+000-K13+863) | 13.863 | 头道桥、二道桥 | ||||
6 | 青协线 (K0+000-K9+509) | 9.5 | 蒙海、双庙 | ||||
小计 | 52.161 | 5000 | |||||
合计 | 93.951 | 10000 | |||||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共划分2个标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等)、绿化等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所含路线 | 里程(km) | 途径乡镇 | 备注 |
1 | JL-1 | TJ-1 | K255+185-K290+700 | 31.526 | 陕坝 | |
2 | 团黄线 (K41+200-K46+916) | 5.716 | 陕坝 | |||
3 | 陕哈线 (K0+950-K5+498) | 4.548 | 陕坝 | |||
小计 | 41.79 | |||||
4 | JL-2 | TJ-2 | K290+700-K319+900 | 28.798 | 三道桥、蒙海、太阳庙 | |
5 | 查头线 (K0+000-K13+863) | 13.863 | 头道桥、二道桥 | |||
6 | 青协线 (K0+000-K9+509) | 9.5 | 蒙海、双庙 | |||
小计 | 52.161 | |||||
合计 | 93.951 | |||||
2、原公告中“3.1.5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应对延期支付的风险和能力,且每个土建施工标段的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供5000万元现金后,方可签署合同协议书”,现变更为“3.1.5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应对延期支付的风险和能力,且各土建施工标段的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应对延期支付先期垫付项目资金5000万元现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中标”。
4、原公告中监理单位资格要求中由“3.2.3投标人在最近5年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并自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直接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若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非同一人时,必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现变更为:“3.2.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直接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若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非同一人时,必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5、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资格预审及评标办法中由“4.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选择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单位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4.2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现变更为:“4.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单位通过第一信封。4.2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原招标公告中“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原公告中第3.1条施工单位资格要求中加入“3.1.6如中标人不具备公路安全设施施工相应资质,应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采取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实施前报业主备案)”’
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杭锦后旗陕坝镇
邮编:015500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便民市场院内二楼205室
邮箱: 656072160@qq.com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478-8763450 1860478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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