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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行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6年第7期)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现对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020-8557747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6401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5-57号
四、项目概况: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支付系统区、同城系统区以及2个预留区,内容包括数据中心的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布线工程、配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空调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不含消防工程。改造总建设面积1280.66平方米,包括3楼约28.58平方米、4楼整层约1206.10平方米,一楼电池室约45.98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装饰装修、配套的电气不间断电源、机电工程、智能弱电工程、空调设备等,最终发包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为准。
3、招标控制价:9344698.25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
:其中机电安装工程:4446537.11元(占总造价的47.59%);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766336.11元(占总造价的29.60%);智能化工程:2131825.03元(占总造价的22.81%)。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
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11 月 22 日至2017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缴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注: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③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有效期内的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暂无书面拒绝投标人名单)。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11.2的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诚信档案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电话:020-8557747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5-57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zbw/index.js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一、投标人在本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十二、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标人: 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招标代理: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11 月 21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双方参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款到达甲方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施工的项目,承担各自施工项目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备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联合体成员个数及责任扩展《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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