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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三局路桥分局济南高新区创新谷芙蓉路综合管廊工程钢材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17398一、招标条件根据路桥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交审批的集中采购立项计划,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17398

一、招标条件

根据路桥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交审批的集中采购立项计划,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济南高新区创新谷芙蓉路综合管廊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创新谷范围内,芙蓉路综合管廊长度约为2.84公里,双舱断面,包括电力舱和综合舱,其中综合舱内容纳通信、给水、热力和再生水管线,电力舱内容纳10kV和110kV电缆。芙蓉路管廊海棠路以西段位于道路南侧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方,以东段位于道路中央分隔带下方。芙蓉路地下综合管廊设计范围西起芙蓉路FRK1+350,东至芙蓉路FRK4+190,全长约2.84公里。标准段为双舱断面。位于芙蓉路中分带下方,沿线与海棠路十字相交。

2、招标范围: 建筑螺纹钢、圆钢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钢筋

HRB400 φ14

t

1848.84

2

钢筋

HRB400 φ16

t

2993.36

3

钢筋

HRB400 φ18

t

1809.08

4

钢筋

HRB400 φ22

t

21.19

合计

6672.47

以上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品种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17.12.20日起按项目计划需求分批供货

5、交货地点: 济南市长清区芙蓉路中水三局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 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 200 万吨以上,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钢材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最少在 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4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与芙蓉路交汇处向北200米中建长清湖小区中水三局项目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千元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与芙蓉路交汇处向北200米中建长清湖小区中水三局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米秦路15号

邮 编: 710015

联 系 人: 闫静国

电 话: 15029928408

电子邮箱: 178631882@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4069号

联 系 人:李鑫

电 话:029-86178686-8751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6178686-8822

2017年11月28日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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