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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7〕410号文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民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编号:
项目名称 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7〕410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民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编号:华建施招2017-55华建施招2017-11

1、招标条件

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4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中央财政美丽乡村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文化广场14.5亩及美化绿化工程、文化广场侧箱涵排水工程、路堤加固700米和混泥土路面宽7米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参考价:2655038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1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718

2.6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开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企业必须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

3.2.1、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良好信用等级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用人单位聘书)

4.1.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质检员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4.1.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近三个月(2017年9、10、11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证明)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可不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核查原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9、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11、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2、省外企业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1、报名时间:20171220上午9:00~11:30、下午14:30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20171220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4.2.2、评标办法:采用平均值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投标人于2017122127(工作日上班时间)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811008:300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点: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村委大楼内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2660882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22139

日期:20171213

相关附件新田村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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