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度脱硝用液氨单价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2-06109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脱硝用液氨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准备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采购的液氨用于华能太仓电厂一期亚临界燃煤机组(2×300MW)和二期超临界燃煤机组(2×600MW)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系统使用,需采购液氨约2800吨左右。
1.2 此次液氨供货期间为:2018年03月01日至2019年02月28日。液氨分批送货,分次结算,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付款。
为了保证正常安全生产需要,本标的根据全年用量划分两个标段,比例为:6:4,即第一标段为全年预估用量的60%(1680吨),第二标段为全年用量的40%(1120吨),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3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 标段 | 项 目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总价(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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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氨(氨含量≥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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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标段 |
| 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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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标段 |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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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段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方采购订单量为准。
注2:根据招标方实际液氨生产用量,招标方合同量兑现保证排序为第一标段足额兑现、但不保证第二标段足额兑现。
注3:评标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各标段技术、商务及评标价格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在第二标段即使综合评价最优,也不可再中,按顺序下一个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
如出现报名或投标单位不足五家,以及评标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四家的情况,需重新发布公告。
2. 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同一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具有年产或年供应2000吨以上液氨的能力,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方与其签订的保证年供2000吨以上液氨的协议。。
2.2.2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硝商,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可以证明本企业能胜任本的支持性资料)
2.2.3投标人的液氨运输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应取得液氨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有一定的液氨泄漏事故处理能力。
2.2.4投标人须具有3个以上电厂供液氨1年或同一电厂供液氨3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液氨质量检验报告。
2.2.5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申请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2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8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按照如下格式填写: 。
3.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3.4.5 标书费:562元。
4.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 联 系 人: | 左松松 |
| 电子邮箱: | hnlwzb@126.com |
| 电 话: | 15633008833 |
招 标 人:华能江苏分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22日
附件一:
华能太仓电厂2018年度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招标报名表
| 序号 | 报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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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投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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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证 |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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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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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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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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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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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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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资质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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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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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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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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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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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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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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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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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 |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内提交。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列表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须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