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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楠市镇政府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蓝山县楠市镇政府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YDZB-2017-77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批 文 号:LF核[2017] 153 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名称:蓝山县楠市镇政府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 标 人

蓝山县楠市镇政府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DZB-2017-77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号:LF核[2017] 153 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名称:蓝山县楠市镇政府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人: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

监督机构: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2225994;

所属地区:湖南省蓝山县 

代理机构: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蓝山县楠市镇

1.2建设规模: 楠市镇区派出所门口至烟草站门口道路改造长1800米,宽8米,镇区十字路口至楠市镇镇政府大门口200米,宽6米;镇区十字路口至元竹路口1000米;给排水系统建设及亮化及绿化;供电线路改造长400米,增设变压器;停车场建设1000平方米;污水和垃圾处理,污水管网铺设1000米。(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

1.3合理定价: 3955257.19元

1.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

1.6质量及保修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保修要求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1个标段招标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在建工程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押证情况为准)。

2.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5具备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诉讼和仲裁案件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6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2  6 14  30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推荐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随机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其余投标申请人不参加开标、评标、定标;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9家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后,全部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30000元)。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

账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号: 43050171230809188888-3994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蓝山县楠市镇政府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送至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549767580@qq.com),招标人将于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答复,答复内容将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外省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蓝山县政府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同时发布。

10税费缴纳

外地企业中标的,应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7439476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46-2228085    17375656868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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