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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南宁动车所检查库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宁服招〔2017〕09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南宁动车所检查库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公告(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本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南宁动车所检查库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编号:宁服招〔2017〕094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项目经办人:罗工(电话:0771-2730520);其它业务咨询:杨工(电话:0771- 2730620);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注册地为广西或在广西有分支机构),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质量安全事故、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近3年无被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年检或抽检不合格或复查未通过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无信用不良而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采购情形。 3.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 5.投标人具有通过消防性能化评估的大型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业务及管理经历,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不少于3份单笔金额50万元及以上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的业绩。(附至少1份对应用户评价)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17:00时前在中铁采购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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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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