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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工程(路面标线)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安全防护工程(路面标线) (项目名称)已由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以南财预【2017】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安全防护工程(路面标线)共包括 7 条道路分别为 S269
清龙线(k87+300~k104+200、K106+250~K107+430、K112+800~K114+960)、X493和冲线(k4+000~k7+700、K7+750~K24+170)、X511
谢街线(k0+000~k5+228)、X516 和横线(k8+000~k12+319)、Y157
西九线(k4+363~k12+159)、魁奇路东延线(k0+000~k8+109)和崇民西路(西樵新车站至樵丹跨线桥下桥位),设计总长约 66.4
公里,实际施工总长为54.852公里。本项目仅对路面标线进行修复,经过实地调查后,对7条路路面标线做出针对性的修复,修复内容有局部修复及全路段得新施划,具体详见施工图。
2.3计划工期: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招标内容:安全防护工程(路面标线)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预算价:本的招标预算价为3476647.68元。
2.5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注: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工程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4.4信誉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③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④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⑤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5〕359号的第三十五条规定,按以下原则确定:(1)若投标人只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或既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又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其最终信用等级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认定;(2)若投标人没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但是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认定;(3)若投标人没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也没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按B级认定。
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下同)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下同)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7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5.2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8年1月18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9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年2月1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2月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2月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如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为同一人,则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号
联 系 人: 黄文珊
电 话:0757-8623358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幢10层12号
联 系 人:陈桂菊、刘小聪
电 话:0757-86762821、13728585875
传 真:0757-86762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