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招标
招标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受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委托,就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HXZB-2018LS001
2、项目内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25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出具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凡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4.1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月30日8时30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