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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二号小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A地块住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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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二号小区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五师发改备(20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弘星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师双河市二号小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A地块住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5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双河市屯星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南、天山路以北、霍热南路以西

    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分A、B二块区域,建设内容为:小区住宅及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125373.52平方米。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DWS-GCJY2018004-1第五师双河市二号小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A地块住宅)二号小区A地块,建设内容:小区住宅及配套商业施工,建筑面积住宅:64578.73平方米,商业:6190.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768.91平方米。28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0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

    2.领取方式:领取方式:请于2018年1月18日10:00至2018年1月22日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80万元(捌拾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单位使用CA登录后,在业务管理-保证金账户菜单下,查看已报名标段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账号,选择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由投标单位的基本户以现金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由基本户网银转账或基本户电汇缴纳足额保证金后,请注意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查询到入账记录后,打印电子版投标保证金收据,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回执单一起,附在投标文件中。 3、开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报名的标段(包)自动生成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投标单位根据该账号进行缴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开户行号:103887074319 4、投标人可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分中心(http://ggzy.xjbt.gov.cn/TPFront/bt5/)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分中心—“下载中心”—“ 操作手册”栏目发布的《五师投标单位保证金操作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弘星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超联 系 人:王晓晶
电 话:13565504737电 话:1399920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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