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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24线外砂大桥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国道G324线外砂大桥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已由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以汕市交规函【2017】263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汕头市公路局,
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汕头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外砂大桥是国道324线上一座预应力砼简支T形梁和钢筋砼简支T形梁桥。旧桥建于1990年,桥宽为16米,2006年两侧扩建,扩建后桥宽为34米,桥跨组合为17×16米+2×25米+23×16米,全长694.04米。外砂大桥上部结构16米跨采用普通钢筋砼T形梁,25米跨采用预应力砼T形梁,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配双柱墩,设计荷载均为汽车-20级,挂车-100。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桥梁设计荷载:维持原设计标准,采用汽车-20级、挂车-100。
二.桥跨组合:维持原设计,17×16米+2×25米+23×16米,桥梁全长694.04米,桥梁宽度为34米。
三、改造设计主要内容:
㈠拆除局部破损的桥面铺装和桥头搭板,重新浇筑补强钢筋混凝土;
㈡更换部分破损伸缩缝;
㈢T梁裂缝采用表面封闭处理和压力灌注修复的方法进行维修,T梁、盖梁、立柱的锈胀、砼剥落等病害采用环氧砂浆进行修补;
㈣更换全部橡胶支座,全桥采用200×250×49mm 及250×350×52mm 板式橡胶支座进行更换。
2.2 招标范围:
按汕头市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由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3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995588.00元,其中建安费3799458.00元,安全生产费37995.00元,预备费128135.00元,临时租用土地费 30000.00。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个合同段。具体见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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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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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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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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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24线外砂大桥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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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桥梁设计荷载:维持原设计标准,采用汽车-20级、挂车-100。
二.桥跨组合:维持原设计,17×16米+2×25米+23×16米,桥梁全长694.04米,桥梁宽度为34米。
三、改造设计主要内容:
㈠拆除局部破损的桥面铺装和桥头搭板,重新浇筑补强钢筋混凝土;
㈡更换部分破损伸缩缝;
㈢T梁裂缝采用表面封闭处理和压力灌注修复的方法进行维修,T梁、盖梁、立柱的锈胀、砼剥落等病害采用环氧砂浆进行修补;
㈣更换全部橡胶支座,全桥采用200×250×49mm 及250×350×52mm 板式橡胶支座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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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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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粤交基函【2015】1556号和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查询内容为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其它查询对象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查询函有效期以检察机关出具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和工程量清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汕头建筑信息网本项目的资料更新。
4.2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考察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为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担任投标代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携带该原件到开标地点,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48号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二楼
邮编:515041 邮编:5100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uzhxiye@163.com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翁工、李工
电话:0754-88616610 电话:0754-88788385
传真: 传真:0754-88788385
2018 年 1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