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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普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林业科普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2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从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规划种植总面积117.1亩(其中:梅花园32.3亩、树木园84.8亩),铺砌混凝土园路及台阶;工程包括林地清理、垦穴、基肥、种植、苗木、抚育,挖台阶土方,混泥土台阶、园路等。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林业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工程地点:梅江区金山办周溪村百岁山公园内。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25日,计划完成种植日期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至6月完成缺株补植及第一次抚育施肥;2018年10月至11月完成第二次抚育施肥。
2.5承包方式:实行六包﹙包苗木、包肥料、包种植和补植、包成活率和保存率、包三年三次抚育、包安全生产﹚,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第三年验收时保存率达90%以上。
2.6踏勘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2月1日9:00时前签到完成,集中地点:梅州市东山富乐花园梅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广东省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或以上造林资质或授权梅州市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造林资质,并具有市级审定的50亩以上(含50亩)林木良种或种子生产基地证明文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为2017年10、11、12月份)的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施林业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变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中标后另行提供变更证明材料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3.2信誉要求:
3.2.1、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 .2.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1.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为2017年10、11、12月份)的社保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以上4.1.2~4.1.4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1.6、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7、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按本公告附件1格式)
4.1.8 市级审定的50亩以上(含50亩)林木良种或种子生产基地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2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2日~2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于2018年01月24日~0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六楼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 6 日9:30时。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梅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东山富乐花园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332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六楼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753-6133128
附件1:
投标人承诺书
致梅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我 (法定代表人名称)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证号: 、身份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
我司承诺如下:
1、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林业工程项目;
2、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3、我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报名后,在其他项目中标,将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我司违反以上任一条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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