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南宫市南杜村小学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17】4号文件,招标人为南宫市南杜街道办事处南杜村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砖混结构三层综合实验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498.39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和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招标小组人员:赵万里(甲方代表)、刘朝尊、武江涛、李世卓、张子辉、王旭东,其中刘朝尊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宫市南杜街道办事处南杜村小学
联 系 人:赵万里
电 话:15832999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联 系 人:刘朝尊
电 话:0311-80872155 1839561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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