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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能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能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WEMESG-CL-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能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能
 

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能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SG-CL-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能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能昌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27.1%资本金自筹,72.9%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昌黎县。规划建设1×35MW生物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程初步设计、三大主机设备(包括锅炉辅机)、厂内不需安装的移动车辆、实验室设备、工程监理、机组性能试验(72+24小时72h后)、厂外补给水和排水工程、厂外配套送出工程、厂外供热管网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与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设计接口的归口管理、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政府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等)、保险费、各类风险、税费等所有为完成合同工程及质量保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从合同签订开始至质保期满止。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月内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

2.4最高投标限价:164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初设单位不能参加EPC总承包投标。

(3)若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人,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及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明确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若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明确设计单位,且设计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及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不能与其确定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互换角色同时投标。

(二)业绩要求

(1)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国内至少1台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或1台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并附业绩证明。

(2)设计单位业绩需要满足: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设计单位具有至少2台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的整体设计业绩或1台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整体设计业绩。

(3)主体施工承包单位业绩需要满足: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主体施工承包单位至少具有3台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的主体施工承包业绩或1台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承包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三)项目人员要求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设计人员持有国家合法部门颁发有效安全证件,作业人员持有安全培训记录人员素质符合工程要求。

(1) 项目经理

①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或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本工程建设期间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②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具有至少1台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或1台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或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设计负责人(设总):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从事10年以上火电或者新能源设计工作,近5年(至今)承担过已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或火力发电项目的设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wjnfwbid@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所填写E-mail中。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221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10:00(暂定,如有变化以开标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具体地点以开标通知为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8号

联系人:董烨

电话:010-63505670

招标代理结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1座1001室

邮编:100040

联系人:保佩佩、叶婷婷

电话:010-63505422/63505428/68777751

电子邮件:gwjnfwbid@163.com

网址:http://www.cweme.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账号: 0200 0420 1920 0063 939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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