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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广佛肇高速公路佛山段、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以及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和二期工程、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工程佛山段工程、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已分别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粤发改交通〔2012〕27号、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粤发改交通函〔2016〕4551号、粤发改交通函[2017]1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佛山市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广明二期高速公路为35%:65%,其他三个单项工程为25%:75%,四个项目业主共同委托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四个单项工程,均属于佛山一环高速化改造项目,主要概况如下:
2.1.1 单项工程一: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SG-05合同段)
(1)项目概况
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全长41.399km。
一期工程起于佛山一环西北角官窖互通立交中心交叉处,路线往北终于广州花都官坑(市界),顺接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路面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标准路基宽度34.5m,一期工程路线全长16.72km;
二期工程起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接广明高速罗格枢纽互通,路线往北完全利用佛山一环,至佛山一环官窑立交后接上一期工程,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2m,辅道采用2车道、3车道两种,路基宽度分别为8.5m(不含人行道)、12m(不含人行道),二期工程路线长24.679k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全线范围内的路面工程、管养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乐平管理中心、范湖服务区、沿线收费站房、沿线收费站天棚等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6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 2019年10月30日,其中:主线路面(含出入口、匝道及收费站等)及配套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
2.1.2 单项工程二: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工程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1)项目概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长约37.758公里,里程桩号K4+651.585~K42+436.896(含一环北线改造段长约16.6公里)路线主线起于广州段终点(广和大桥西引桥广佛两市交界处),顺接肇庆(大旺)段起点。本项目改建段(佛山一环利用)八车道、路基宽度42m,新建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主线设计速度为100km/h;辅道公路设计速度为50km/h;辅道联络道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工程佛山段工程全线范围(K4+651.585~K42+436.896)内的路面工程、管养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官窑管理中心、三水服务区、沿线收费站房、沿线收费站天棚等房建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 974日历天,划分两段推进:
一环北线改造段(里水至官窑段)工期6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其中:主线路面(含出入口、匝道及收费站等)及配套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新建段(官窑至北江段)工期51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6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
2.1.3单项工程三: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1)项目概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全长约38.926km,桩号:KO+430~K39+356,起点位于与珠二环交叉处的南海区与花都区的行政边界上,同红棉大道对接,终点位于顺德区陈村镇,与广明高速陈村互通对接。本项目主线路基宽度41-46.5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为10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50km/h。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全线范围内的路面工程、管养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和顺管理中心、中信大道收费站养护工区、沿线的收费站天棚和站房等房建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6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其中:主线路面(含出入口、匝道及收费站等)及配套工程计划交工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2.1.4单项工程四: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1)项目概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起点位于顺德区陈村镇陈村(大都)互通立交(本次需改造),起点桩号为K7+344.295,终点位于罗格立交处,终点桩号为K36+025.442。二期工程路线全长28.681km,其中与佛江高速共线长度4.844km(工程内容包含林上路立交、北滘立交),桩号为K8+322.39~K13+166.39。本项目主线路基宽度42-44.5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为10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50km/h。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GM2S-2合同段全线范围内的路面工程、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沿线的收费站天棚和站房、服务区等房建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6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其中:主线路面(含出入口、匝道及收费站等)及配套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
2.2 项目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4个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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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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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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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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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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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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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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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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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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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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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工程:K0+000~K16+720;
二期工程:K0+000~K24+67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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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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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路面工程、管养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乐平管理中心、范湖服务区、沿线收费站房、沿线收费站天棚等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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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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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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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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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工程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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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651.585~K42+43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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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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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路面工程、管养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官窑管理中心、三水服务区、沿线收费站房、沿线收费站天棚等房建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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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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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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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430~K3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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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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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路面工程、管养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和顺管理中心、中信大道收费站养护工区、沿线的收费站天棚和站房等房建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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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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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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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344.295~ K36+0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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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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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路面工程、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沿线的收费站天棚和站房、服务区等房建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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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1个或多个单项工程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只能中一个单项工程。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18日至2018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经办人持一套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投标报名申请表》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向多个单项工程提出投标申请的,必须分别递交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含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数据光盘),售后不退。向多个单项工程提出投标申请的,只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 月 9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以在公告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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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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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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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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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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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一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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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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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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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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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杨、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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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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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636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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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230071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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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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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636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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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2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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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 月18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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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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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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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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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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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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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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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3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5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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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是指2014年、2015年、2016年。
2、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新一年度(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3、近三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且还需提供最新一年度(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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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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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 3 个标段,且累计100km以上(含100km),其中至少有1个标段里程 30 km以上(含30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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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管理系统”的主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交(竣)工时间等)等方面。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业绩以系统信息为准,提供项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不实或作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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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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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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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0日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9月1日至查询之日。
2、广东省信用等级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具体信息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www.gdcd.gov.cn)或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121.33.200.110/)查询。
全国信用等级按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具体信息可在http://glxy.mot.gov.cn/BM/查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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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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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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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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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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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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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 4 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 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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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备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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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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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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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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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或隧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5 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 年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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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备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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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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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类似工程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3、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4、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所有人员需按表4-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5、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6、路桥(或隧道)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路面工程部分)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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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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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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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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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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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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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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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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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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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负责计划累计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甲级造价人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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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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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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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累计5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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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铺机操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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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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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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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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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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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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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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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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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至少累计8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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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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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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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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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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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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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材料或公路试验检测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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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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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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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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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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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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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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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所要求人员为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作出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2、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总工、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进行进场后的考核与资格确认(重点考察其沥青路面施工现场管理及技术水平),考核通过并经发包人批复后方可上岗。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或进行培训,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类似工程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4、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要求执行。
5、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6、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房建工程部分)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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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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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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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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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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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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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5 年从事类似工程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经验。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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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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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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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5 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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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合同计划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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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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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5 年以上建筑工程计划合同工作经验,持有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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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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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至少担任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
|
建筑工程师(装饰装修专业)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至少担任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师。
|
|
建筑工程师(电气专业)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至少担任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电气工程师。
|
|
建筑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至少担任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给排水工程师。
|
|
房建工程质检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质检工作经验。
|
|
房建工程试验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试验工作经验。
|
|
房建工程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测量工作经验。
|
|
房建工程安全工程师
|
1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房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
房建工程材料管理员
|
1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工作经验。
|
备注:
1、本表所要求人员为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作出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2、本表所要求人员须由房建工程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若无分包计划的,本表所要求人员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若有分包计划的,本表所要求人员由分包单位提供。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等要求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沥青路面主要机械设备
|
|
1
|
沥青砼拌和设备
|
具有沥青二次计量功能的进口强制间歇式拌合楼,拌和能力≥320t/h。配有6个冷料仓,2套粉料添加系统,150t以上保温储料仓和二次除尘设备,材料配合比自动控制和实时打印系统(购置时间原则上2013年以后)
|
座
|
2
|
|
2
|
沥青储存罐
|
能保温和加热,每罐不小于50t
|
个
|
14(其中至少8个具有搅拌功能)
|
|
3
|
沥青砼摊铺机
|
大功率摊铺机(单机摊铺宽度≥19m)
|
台
|
2
|
|
普通摊铺机(性能不低于福格勒2100型)
|
台
|
3(含备用)
|
|
4
|
双驱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3T
|
台
|
16
|
|
5
|
胶轮压路机
|
≥30T
|
台
|
6
|
|
6
|
轻型胶轮压路机
|
用于同步碎石封层碾压
|
台
|
2
|
|
7
|
智能沥青洒布车
|
沥青罐容量≥5m3
|
台
|
2
|
|
8
|
同步碎石封层洒布车
|
沥青罐容量≥5m3、碎石仓容量≥10m3
|
台
|
2
|
|
9
|
铣刨机
|
铣刨宽度≥2m
|
台
|
2
|
|
10
|
装载机
|
≥3m3
|
台
|
6
|
|
11
|
载重汽车
|
25t以上后翻式
|
辆
|
36
|
|
12
|
洒水车
|
容量≥8000L
|
台
|
8
|
|
13
|
路面强力清扫车
|
/
|
台
|
2
|
|
14
|
振动夯板
|
/
|
台
|
4
|
|
15
|
发电机
|
1000kw
|
台
|
2
|
|
路面基层主要机械设备
|
|
1
|
稳定粒料拌和设备
|
≥600t/h
|
座
|
2
|
|
2
|
基层自动找平摊铺机
|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
台
|
6
|
|
3
|
振动压路机
|
≥22T
|
台
|
6
|
|
4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3T及以上
|
台
|
2
|
|
5
|
胶轮压路机
|
30T及以上
|
台
|
4
|
|
6
|
载重汽车
|
25t以上后翻式
|
辆
|
36
|
|
7
|
洒水车
|
容量≥8000L
|
台
|
8
|
|
8
|
路面强力清扫车
|
/
|
台
|
2
|
|
9
|
振动夯板
|
/
|
台
|
4
|
|
10
|
装载机
|
≥3m3
|
台
|
6
|
|
11
|
发电机
|
1000kw
|
台
|
2
|
|
12
|
集料撒布机
|
撒布未筛分碎石垫层
|
台
|
2
|
|
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机械设备
|
|
1
|
水泥混凝土自动计量拌合楼
|
≥50m3/h,全电脑控制,4个料仓
|
套
|
2
|
|
2
|
三滚轴摊铺机
|
直径168mm的辊轴
|
台
|
2
|
|
3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8m3以上
|
台
|
10
|
|
4
|
小型机具混凝土施工设备
|
插入式振动棒、整平梁、模板等
|
套
|
2
|
|
5
|
装载机
|
≥3m3
|
台
|
6
|
|
6
|
洒水车
|
容量≥8000L
|
台
|
8
|
|
7
|
路面强力清扫车
|
/
|
台
|
2
|
|
8
|
发电机
|
1000kw
|
台
|
2
|
|
9
|
硬刻槽机
|
刻槽宽度≥50cm
|
台
|
1
|
|
10
|
常规锯缝机
|
/
|
台
|
1
|
|
11
|
磨光机
|
/
|
台
|
1
|
|
厂拌冷再生基层主要机械设备
|
|
1
|
厂拌冷再生拌和设备
|
7个冷料仓、2个粉料仓、1-2个乳化沥青罐和1个水罐。拌和设备应满足计量精度要求,拌和生产能力≥600t/h
|
座
|
1
|
|
2
|
乳化沥青加工设备
|
能生产固含量65%以上的乳化沥青,生产能力≥20t/h,乳化沥青中沥青颗粒小于5μm的比例不小于80%。推荐采用进口的先进设备。
|
套
|
1
|
|
3
|
RAP筛分设备
|
配置8mm、15mm和30mm三级筛网,生产能力≥100-150t/h。
|
套
|
1
|
|
4
|
摊铺机
|
可选择与沥青摊铺设备或水稳层摊铺设备相同。
|
台
|
/
|
|
5
|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
≥22T
|
台
|
4
|
|
6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3T
|
台
|
3
|
|
7
|
胶轮压路机
|
≥30T
|
台
|
3
|
|
8
|
载重汽车
|
25T以上后翻式
|
辆
|
18
|
|
7
|
洒水车
|
容量≥8000L
|
台
|
3
|
|
8
|
路面强力清扫车
|
/
|
台
|
1
|
|
9
|
振动夯板
|
/
|
台
|
2
|
|
10
|
装载机
|
≥3m3
|
台
|
3
|
|
11
|
发电机
|
1000kw
|
台
|
1
|
|
沥青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针入度试验仪
|
(配三根标准针、3个试样杯)
|
台
|
1
|
|
2
|
针入度循环水浴
|
±0.1℃
|
台
|
1
|
|
3
|
软化点试验仪
|
/
|
台
|
1
|
|
4
|
低温电脑延度试验仪
|
150cm(配6个八字试模、3个一字试模)
|
台
|
1
|
|
5
|
道路标准粘度仪
|
(配3mm和5mm孔径)
|
台
|
1
|
|
6
|
闪点仪
|
/
|
台
|
1
|
|
7
|
薄膜烘箱
|
85型
|
台
|
1
|
|
8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带温度控制装置;101-2型以上
|
台
|
2
|
|
7
|
比重瓶
|
/
|
台
|
1
|
|
8
|
乳化沥青电荷试验仪
|
|
台
|
1
|
|
9
|
乳化沥青储存稳定性试验管
|
|
个
|
15
|
|
集料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电动摇筛机
|
/
|
台
|
1
|
|
2
|
标准(砂、石)筛
|
/
|
套
|
2
|
|
3
|
洛杉矶磨耗仪
|
/
|
台
|
1
|
|
4
|
针片状规准仪
|
/
|
台
|
1
|
|
5
|
游标卡尺
|
0-150mm
|
把
|
2
|
|
6
|
李氏比重瓶
|
/
|
个
|
10
|
|
7
|
容量瓶
|
500mL
|
个
|
10
|
|
8
|
饱和面干试模
|
/
|
套
|
1
|
|
7
|
容积桶
|
1L、3L、5L、10L和15L
|
套
|
1
|
|
8
|
砂当量仪
|
/
|
台
|
1
|
|
9
|
液塑限测定仪
|
/
|
台
|
1
|
|
10
|
压碎值试验仪
|
配金属标定桶
|
台
|
1
|
|
11
|
浸水天平
|
5kg/0.1g(配套支架、网篮、溢流水箱)
|
台
|
1
|
|
12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带温度控制装置;101-2型以上
|
台
|
1
|
|
水泥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
|
台
|
1
|
|
2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
|
台
|
1
|
|
3
|
维卡仪
|
/
|
台
|
1
|
|
4
|
雷氏夹
|
/
|
台
|
1
|
|
5
|
煮沸箱
|
/
|
台
|
1
|
|
6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
|
台
|
1
|
|
7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
|
台
|
1
|
|
8
|
水泥标准养护箱
|
/
|
台
|
1
|
|
7
|
电动抗折试验机
|
5000N
|
台
|
1
|
|
8
|
负压筛析仪
|
/
|
台
|
1
|
|
9
|
自动恒应力水泥压力机
|
300kN
|
台
|
1
|
|
沥青混合料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
20L
|
台
|
1
|
|
2
|
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配2套底座和套筒、12个以上试模)
|
台
|
1
|
|
3
|
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
(能打印稳定度-流值曲线)
|
台
|
1
|
|
4
|
打印机
|
(与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配套)
|
台
|
1
|
|
5
|
理论最大相对密度仪
|
/
|
台
|
1
|
|
6
|
恒温水浴
|
精度0.1℃
|
台
|
1
|
|
7
|
电动脱模器
|
/
|
台
|
1
|
|
8
|
沥青混合料快速分离机(抽提仪)
|
配矿粉回收设备
|
台
|
1
|
|
7
|
低速离心机
|
(与抽提仪配套)
|
台
|
1
|
|
8
|
车辙试件轮碾成型机
|
/
|
台
|
1
|
|
9
|
车辙试验仪
|
/
|
台
|
1
|
|
10
|
冰柜或冰箱
|
能降至-18℃
|
台
|
1
|
|
11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带温度控制装置;101-2型以上
|
台
|
3
|
|
12
|
精密温度计
|
0-50℃、50-100℃、100-150℃;精度0.1℃
|
支
|
各2
|
|
13
|
温度计
|
(0-300℃)
|
支
|
2
|
|
14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带温度控制装置;101-2型以上
|
台
|
1
|
|
15
|
红外线温枪
|
/
|
把
|
2
|
|
16
|
插入式数显温度计
|
/
|
把
|
2
|
|
路面现场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
|
1
|
路面取芯机
|
钻深60cm以上
|
台
|
1
|
|
2
|
灌砂法密度测定仪
|
/
|
台
|
1
|
|
3
|
切割机
|
小型
|
台
|
1
|
|
4
|
连续式平整度仪
|
二者选其一
|
台
|
1
|
|
5
|
车载式颠簸累积仪
|
|
|
|
|
6
|
3m、6m直尺
|
(配塞尺)
|
把
|
各2
|
|
7
|
构造深度测试仪
|
/
|
台
|
1
|
|
8
|
摆式摩擦系数测试仪
|
/
|
台
|
1
|
|
7
|
路面渗水仪
|
/
|
台
|
2
|
|
8
|
路面弯沉仪
|
5.4m贝克曼梁、百分表、表架
|
套
|
2
|
|
9
|
全站仪
|
/
|
台
|
1
|
|
10
|
水准仪
|
/
|
台
|
1
|
|
水泥稳定材料与水泥混凝土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击实仪
|
重型
|
台
|
1
|
|
2
|
路面振动压实成型仪器
|
配无侧限强度试模13个
|
台
|
1
|
|
3
|
滴定管
|
/
|
套
|
2
|
|
4
|
砼强制式搅拌机
|
/
|
台
|
1
|
|
5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
|
/
|
台
|
1
|
|
6
|
坍落度筒
|
/
|
台
|
1
|
|
7
|
含气量测定仪
|
/
|
台
|
1
|
|
8
|
砂浆稠度仪
|
/
|
台
|
1
|
|
7
|
砂浆分层度仪
|
/
|
台
|
1
|
|
8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
|
/
|
台
|
1
|
|
9
|
抗弯拉试验装置
|
/
|
套
|
1
|
|
10
|
贯入阻力仪
|
不小于1000N
|
台
|
1
|
|
11
|
泌水率试样筒
|
/
|
套
|
1
|
|
12
|
砼标准养护室
|
带喷淋设施
|
套
|
1
|
|
厂拌冷再生基层混合料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劈裂试验机
|
也可用具有相当传感器的自动马歇尔试验仪代替,但均需配置有荷载及试件变形的测定记录装置
|
台
|
1
|
|
2
|
劈裂试验夹具
|
劈裂试验夹具、压条
|
套
|
1
|
|
称量类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
|
1
|
磅秤
|
10g/100kg
|
台
|
1
|
|
2
|
电子天平
|
1g/20kg(充电式)
|
台
|
2
|
|
3
|
电子天平
|
0.1g/5kg
|
台
|
1
|
|
4
|
电子天平
|
0.1g/60kg
|
台
|
1
|
|
5
|
电子天平
|
0.01g/500g
|
台
|
1
|
|
6
|
电子天平
|
分析天平:0.001g/200g
|
台
|
1
|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所有设备在进场后,须由中标单位进行重新标定后方可进行使用,其中,关键施工设备(沥青拌合楼、摊铺设备及碾压设备)应由发包人会同监理、质量监控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和技术确认(品牌、使用年限、生产能力等),并最终由发包人批复后方能进场,未进行重新标定或未经招标人批复的设备不得用于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摊铺机配置,在条件受限时,一个工作面也可以采用2台同型号、新旧程度基本一致的摊铺机(性能不低于福格勒2100型),每台摊铺机购置时间应在2015年以后,并分别配置一套非接触式平衡梁。
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4、附录7 所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作出承诺。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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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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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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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需)。
(6)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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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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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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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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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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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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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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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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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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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A): 7 分
项目管理机构(B): 0 分
其他因素(D)
财务能力: 1 分
设备配置: 0分
业 绩: 2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评标价: 8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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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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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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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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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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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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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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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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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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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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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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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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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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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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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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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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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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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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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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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特性了解透彻,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规划方案科学合理;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主要控制工程的具体方案对施工具有高度指导性,得1.6~2分;
2、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的重点难点有所了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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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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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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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2.4~3分;
2、对本项目工期、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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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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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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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1.6~2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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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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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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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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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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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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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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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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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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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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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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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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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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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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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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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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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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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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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1.0;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 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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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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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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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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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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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0.6分。在此基础上:
(1)企业净资产在30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满5000万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多加0.1分。
(2)营运资本在 20000 万元基础上,每增加5000 万元(尾数不计)加 0.1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0.2 分。
(3)近三年年均完成工程承包营业总收入在 15000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 100000 万元(尾数不计)加 0.05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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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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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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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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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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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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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适用于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GM2S-2合同段):
累计完成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每增加50km(尾数不计)加0.2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8分;
适用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二期工程路面工程施工(SG-05合同段),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路面工程施工(S5合同段),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FJ-S04合同段):
累计完成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每增加50km(尾数不计)加0.16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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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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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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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等级分值(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1 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 B 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 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 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 级的,则按C 级对待。
③
AA、A 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
时,在评标过程中,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 级对待。
2. 履约情况(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4分;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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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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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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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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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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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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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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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
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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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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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3.1.6 条款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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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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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
除报价得分外,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总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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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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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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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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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填写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提交申请承诺书但不使用AA、A时,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以投标人2016年度的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3.5.1款原则,各单项工程按排名次序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
3.5.3若发生下述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如果出现某一投标人在多个单项工程的排名均为第一名时,按照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再被推荐为其他单项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为不同单项工程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2)若存在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投标人在不同单项工程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选择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单项工程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与该投标人相关联的企业将自动失去另外单项工程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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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参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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