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饰品及备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DS-2018-001HW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饰品及备品定点采购项目经批准,项目业主为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饰品及备品定点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车辆饰品、备品。
2.4、招标范围: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3.投标人须提供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资格条件。
4.3.购标书款形式:现金。
4.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在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3日止(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内蒙古赤峰市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6楼1607室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2 月 9 日14时30分,提交到内蒙古赤峰市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6楼160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内蒙古赤峰市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6楼1601室公开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发布。
免责申明:除上述网站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财富大厦A座写字楼
邮 编:024000
联系人: 张贺
电 话:17604762111
代理机构:内蒙古德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6楼1607室
邮 编: 024000
联系人:刘玉超 黄志强
电 话:0476-8303695 15904764555 15947148737
邮 箱:nmgdsgcxm@163.com
2018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