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建设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公招(服务)2018-010
1. 招标条件
本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刚发改【2017】34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湖鸟岛景区;
2.2建筑规模:建筑面积 62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1230 平方米,其中餐厅 760平方米,公租房 5440 平方米,内走廊形式,五层框架结构。总长 57.6 米,宽 34.10 米;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定代表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没有依法被责令停业;
3.3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资格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材料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含有效相关记录);
3.6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相关工程专业资格证明及中级职称证书;
3.7 监理人员提供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或见证员等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
3.8 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青备案证明;
3.9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3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北州交易中心(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 45 号)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9日09时30 分,地点为海北州交易中心(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 45 号)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bzwzx.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传真:0971-6263199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