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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2010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B区)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12018002
1. 招标条件
本信宜市2010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B区) 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信发改农【2017】1号文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信宜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工程质量标准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造价2297207.82元 ,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宜市北界镇,共新建支渠14条,总长1759.86米;新建水陂5个;新建穿路涵5个,总长85米;疏浚排渠4个,总长1300米等详见施工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20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且通过终审。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投标人在中标后28天之内完成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 C 类证书)、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均须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委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另须提供在广东省水利厅录入的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广东省外施工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投标人须自行到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经理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本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8 年 01 月 19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02 月 08 日9 时30 分,地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信宜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开标检验本人身份证),若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其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信宜市财政局
地 址:信宜市新尚路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668-8862636
招标代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
联 系 人:陆小姐
电话:0668-8859133
招标人:信宜市财政局
日期:2018年 01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