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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大道—华南路立交调头匝道维修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黄埔大道—华南路立交调头匝道维修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
1.1.3 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估算、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造价咨询(第三方);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交通疏解专项设计。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835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黄埔大道-华南路立交调头匝道维修加固工程,设计速度为30-40km/h。该工程位于位于华南路与黄埔大道交叉口位置,立交北端与华南路中山大道立交相接,南端在花城大道北侧,与华南大桥北引桥相接。该立交地理位置重要,周边分布着天河区政府、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由于该立交使用年限较长,交通流量大,造成较多的桥梁现状病害,严重影响到行车安全性与舒适度,也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对周边民众的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设计范围包括黄埔大道-华南路立交的 C 匝道、 E 匝道、 WA 匝道、 WB 匝道、 WC 匝道、F 匝道、 D 匝道、 EA 匝道、 EB 匝道等,单跨≥40米,全长约2.6公里。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桥面铺装维修、防撞墙及排水、照明等附属结构的修补、桥梁结构裂缝处理、承载力加强、交通标志标线更新、施工期间交通疏解方案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9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06万元。工程测量1项(预计E级GPS新测8点,1:500数字化地形图(建筑区)测量0.2千米,图根控制点测量50点,Ⅳ等水准测量6千米,图根水准测量10千米,定测中桩施放测量300点,定测纵断面测量(1:500)3km,横断面测量(1:500)6km,桥涵、路口等测量详细调查20组日。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估算、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造价咨询(第三方);■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现场服务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结构(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桥梁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开标时间
1.3.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8年 1 月24 日00:00-23:59。(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年 2 月 11 日 09 时 00分,截止时间:
2018年 2 月 11 日 09 时 4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 开标室。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2018年 2 月 11 日 09 时 00分,截止时间:
2018年 2 月 11 日 09 时 4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 2 月 11 日 09 时 4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 开标室。
1.3.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4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575990 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61540 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工程勘察费用报价表》。
1.4.2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工程费用2906万元,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估算,也不得超过立项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立项批文的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并上报,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4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3042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6.6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6.7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任务,并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7.3 联系人:周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0420
1.7.5 传真号码:020-83630082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1.8.3 联系人:徐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68
1.8.5 传真号码:020-83310183
1.8.6 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204
1.10.5网址:http://www.gzzbb.gz.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