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大径山塘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大径山塘整治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135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为普宁市占陇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付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库容为2.76万m3,属于V等小(2)型工程。其中招标控制价为2300384.99元。 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疏浚清淤1.93万m3,坝体周边面层铺设砼护坡3200㎡,重建溢洪道长27.5m,新建取水塔1座和放水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大径山塘;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人代表或其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应提供: ⑴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需委托)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⑸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⑹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⑺现场踏勘证明。因项目建设范围地形复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组织下列人员到现场踏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人员。招标人将向有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踏勘证明,该证明将作为报名资料必要资料之一。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18年1 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 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共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水利所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锡强法定代表人:刘斌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3-2348162 联系电话:0663-2848886 2018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