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化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投资【2014】74号批准,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对从化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与监督人:招标人: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41496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联系电话: 186131374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二、项目名称:从化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从化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办公楼、辅楼、监区、亲属会见-办事大厅、民警宿舍楼、门卫室1和2、武警营房、训练馆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3522.95㎡,建筑高度最高为22.5m,单体最大面积为19051.24㎡。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一)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二)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主要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含土壤中氡检测); 5、见证取样检测(含监督抽检)。 (三)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服务范围还包括: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检测报告需满足项目所在区安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要求,不能因检测报告的原因影响竣工验收。 (四)招标控制价:2062150.00元。 八、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九、公告发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一)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26日 (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接受报名后,当日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149605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39号珠江广场福临楼a座三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 明 企 业:(企业公章) 日 期: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