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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购书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增城购书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批复文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83-52-03-013474)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招标人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
项目名称 增城购书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批复文号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83-52-03-013474)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增城购书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83-52-03-01347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增城购书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购书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356812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868848214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荔城街爱民路以北,增滩路以西,惠民路(规划的增城大球场)以东,增城少年宫内

四.项目概况:增城购书中心建筑面积为3635㎡。主要建设内容:增城购书中心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图书销售区、文创及周边商品销售区、公共区域、未来课堂、辅助餐饮部分、科技互动部分等。增城购书中心建设将结合少年宫的功能和特点,配合建设一个集阅读、创意、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的大型文化空间,以满足更多市民的文化需求,推动更深层次的文化交流,营造更好的书香氛围,提升少年宫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增城购书中心建筑面积为3635㎡。主要建设内容:增城购书中心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图书销售区、文创及周边商品销售区、公共区域、未来课堂、辅助餐饮部分、科技互动部分等。增城购书中心建设将结合少年宫的功能和特点,配合建设一个集阅读、创意、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的大型文化空间,以满足更多市民的文化需求,推动更深层次的文化交流,营造更好的书香氛围,提升少年宫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3. 投资总金额约为1381.05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620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82万元;工程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38万元;预备费:0万元(不参与投标下浮,投标时按此价格填入)。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2月26 日 15 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02月 26 日09时00 分至2018年02月26 日 15 时0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6 日 15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 日 15 时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2室。

(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是指诚信档案(设计、施工)。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分工,其应相应建立设计、施工诚信档案。)。

10.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单独立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注:①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资料中,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56812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0号新华大厦13楼基建项目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人: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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