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牛角坝镇石溪江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冷水滩区牛角坝镇石溪江大桥工程项目招标事项(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冷水滩区发改委核准(冷发改许准字[2018]3号),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XDZZB-2018-005;
2.2建设地点:冷水滩区牛角坝镇;
2.3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建桥梁,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交角90度,桥跨径布置3-16m,桥梁全长54m。桥台梁位于直线上,桥宽6m,桥面横坡双向2%。桥面铺装10cm钢筋混凝土,上部结构采用16m钢筋混凝土T梁,梁高130cm。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型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为了防止桥头跳车,后台设置桥头搭板;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3.67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上录入的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190号)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3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备案后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换。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5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3个投标人参与报价文件评审,最终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开 户 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050171230809188888-4102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冷水滩区牛角坝镇石溪江大桥工程”,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01月25日至2018年0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商贸街D栋一单元201室(滨江明珠路口))持下述证件资料原件: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项目经理注册证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工程师职称证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17年7月份以来连续近6个月正常参保状态的个人社保查询单证明;⑤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打印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⑦类似业绩,在近3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独立完成过一个已交工独立完成桥梁新建或改造的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2月26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沿江路171号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1387479499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红豆路29号
联 系 人:孙女士、屈先生
电 话:17674672662、18107466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