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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汤坑镇东山市场改造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一)、采用框架结构重建市场,建筑面积924平方米,单层主体高度6米;(二)、1.新建菜台125平方米、鱼档3间81.6平方米、三鸟摊位3间81.6平方米、铺面3间81.6平方米;2.店铺安装不锈钢卷闸门9套102.4平方米、地面铺设地砖933.4平方米及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安装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12550.31元;
2.4工程地点:汤坑镇原东山市场内;
2.5建设工期: 80个日历天;
2.6项目编号: JG2018-068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2.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2.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5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现场施工环境,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企业报名前携带各自二代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益民大厦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实相关原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再到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确认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书(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1月31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原件备查)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7)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二代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9)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10)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3月6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4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6622353
办公地点:丰顺县汤坑镇河东路159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日期:2018年1月27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汤坑镇东山市场改造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汤坑镇东山市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并了解了现场施工环境。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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