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病房综合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17】241号可研批复、冀发改投资【2017】718号初设批复、冀发改招标核[2017]23号招标方案核准批复批准建设,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建字第建管13010020170006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和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位于本院区西北部;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039.88平方米,设置床位548张,地上17层,地下6层。
2.3工程建安投资:35925.51万元。
2.4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和自有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争创安济杯;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3月28日,工期为1100天(日历日);
2.7招标范围: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病房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主体结构、给排水、室内装修装饰、电气、空调、弱电等专业,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它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只有按照排名前后的顺序以排名靠前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并列情况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报名单位超过9家,则确定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报名单位未超过9家,则确定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在本公告页面自行下载相关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1月29日08:00至2018年02月02日23:59(北京时间)。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举行招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人民医院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
联系人:赵炎
电 话:0311-85988797
传 真:0311-85988797
电子邮箱:hbghjijianchu@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杨东波、孙会平
电 话:0311-86063928
传 真:0311-86219087
电子邮箱:hbzjzxs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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