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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湾(北部)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霞山区观海长廊段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湛江湾(北部)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江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湛江湾(北部)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发改农[2017]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招标人为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湛江市观海长廊。
2.2
规模:堤岸修复全长1938.19米;清淤面积约207667㎡,填砂造滩约3.65万方;新建R6m圆形平台一座、R10m圆形平台一座、叶子平台两座、观鸟台一座、40m*25m雕塑平台一座、2米玻璃栈桥约40m、3.25米栈桥约297m、6.2米花架廊栈桥约73m。
2.3
计划施工工期:预计施工期为300日历天(若实际施工期延长,则监理期相应延长)。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全过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3. 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招标范围监理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监理标段。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 其他:
3.7.1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及重大诉讼事件情况。
3.7.2 信誉要求:①在近五年内(2012年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②近五年内(2012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过投标资格。
3.7.3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29日至
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持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
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则不予报名。
4.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8 年3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邮 编:524039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0759-3112908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楼
邮 编:524000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0759-3362277 传 真:0759-3362277
电 子 邮 件 :zjmz201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