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招租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招租项目招标招标人: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受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招租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审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
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招租项目招标
招标人: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
受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招租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审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具有相应或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承租方参加此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招租项目
1.2 项目内容:本项目预算价约34.56万元/年
1.3 招标编号:DL2017-11-03
1.4 项目内容及相关:本院划线车位共计120个,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 出租年限:3年,承租单位无转租权。
1.6 出租方式:总价包干(水、电费招标人据实收取)。
1.7 服务地点: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大理古城复兴路580号)。
2. 承租方资格要求
承租方需具备下列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承租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注明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开展物业类经营管理相关内容(公司企业需提供)。
2.3 本项目可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停车服务);
2.4 承租方须有一年及以上承租管理经验,并提供类似业绩;
2.5 承租方须具备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
2.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7 承租方应在大理州内设有固定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请提供: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租方自行承诺);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中第2.8、2.9条投标报名时不审查。每个承租方只允许授权同一个代理人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同一承租方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方式:
3.1.1 符合本招标公告第2条资格条件要求的承租方,可持以下资料参加投标报名:
(1)报名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物业服务管理资质证书;
(6)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
(7)类似业绩;
(8)提供大理州范围内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及营业执照等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3.2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6日09:00—2018年02月05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3.3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