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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河(佛山一环至万科城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利河(佛山一环至万科城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禅发改投[2017]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吉利河(佛山一环至万科城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利河(佛山一环至万科城段)南北两岸。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现状吉利河(佛山一环至万科城段)两岸进行景观提升,提升岸线总长度约4.65km,其中南岸约2.2km,北岸约2.45km,起点在南庄万科城,穿过南庄一桥及南庄二桥,至佛山一环旁地带。项目总投资约为3300万元,建安费约2800万元,监理费约58.64万元。
2.3监理服务期:约28个月,其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约1个月,施工阶段约3个月,保修阶段约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吉利河(佛山一环至万科城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园林绿化、广场铺装、园路、景观构筑物、园林配套设施及安装工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工程(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及道路断面调整)】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平行检测等相关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承包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并协助发包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招标控制价:58.64万元;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咨询费、联络通信费、交通费、食宿费、资料费、报告工本费等服务费及所有直接、间接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不可预见的费用。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固定下浮率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07月至2017年1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18年02月07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或其它格式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年03月01日0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03月01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1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1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B1座)。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规定,凡参加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企业工作人员须取得交易员资格】。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代表若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法定代表人亦要根据上述规定,取得交易员资格,且开标时须通过指纹验证。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6号
邮 编:528000
联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53396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8号
邮 编:528000
联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3807902
传 真:0757-83396343
电子邮件:fszj1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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