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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109线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桥至大九岭桥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县道109线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桥至大九岭桥段改造工程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73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23号)。业主为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项目计划总投资1937.28万元,建设资金除按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30次[2015]6号)执行及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梅林镇埔尾桥,起点桩号为K18+790,终点止于大九岭桥,终点桩号为K24+068.74,全长为5.279公里,剔除其中K21+939.74至K22+906.74路段长0.967公里在建改路线路段及新建华寮桥,本次改建道路全长4.312公里;本次估算金额为1200.17万元。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梅林镇埔尾桥至大九岭桥段。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5.0米,横断面布置为2×3.5米(行车道)+2×3.0米(硬路肩)+2×1.0米(土路肩),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建造师应为本企业职工。 3、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凡有意报名该项目的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请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彩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作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5)自公告之日起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的截图。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自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或经核对不一致的不予报名。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取全部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为投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资料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地点同上)。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民营经济报》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达军 联系电话:135929244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663-3858188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