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韶关市分公司2018-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本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管理)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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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 发布单位 :韶关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