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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潮发改社[2014]295号、潮发改社[2016]53号、潮发改社[2017]30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现对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768-23930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61366768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8-2393328 三、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东三路与东山路交界处。目前地块现状为原桥东华侨瓷厂的用地。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约8423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首期建筑基底面积23000平方米,首期总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住院大楼、门急诊医技楼、行政楼、康复综合楼、放射治疗楼、食堂、传染病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工程量清单及预算造价编制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7.312万元。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八、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6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1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二)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5、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并完成过房建类项目造价咨询项目业务投资额等于或大于5亿元的单项业绩。注:证明文件:提供市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业主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以及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6、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造价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投入的造价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不能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投标。(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十一、资格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3、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务投资额等于或大于5亿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委托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上述2-5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电话: 0768-2393053
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潮州日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2月5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造价咨询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潮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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