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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羌河灌区泽普县骨干工程依玛渠节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灌区泽普县骨干工程依玛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经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项目[2018]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

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灌区泽普县骨干工程依玛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经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项目[2018]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泽普县境内,渠道设计流量为3.4-2.0m³/s,防渗改建长度5.778公里,共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25座,其中节制分水闸8座、分水闸7座、农桥10座。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8年3月16日开工,2018年10月16日完工,总工期21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市行政审批局(深喀大道)三楼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泽普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 张文峰

联系电话:18009980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武松松

联系电话:15026315678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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