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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羌河灌区泽普县骨干工程下阿热硝渠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灌区泽普县骨干工程下阿热硝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喀发改项目[2018]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出资比例4:1,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

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灌区泽普县骨干工程下阿热硝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喀发改项目[2018]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出资比例4:1,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为泽普县,农场渠节水改造工程控制灌溉面积为3.71万亩,设计流量为1.8-1.0m³/s。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渠道防渗改建长度7.81公里。全断面采用现浇砼板衬砌,共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14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座、渡槽2座、农桥7座、汇水口2座

计划工期:2018年320日--2018年1010日,总工期205天。(具体以签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5日至2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地点为喀什市行政审批局(深喀大道)三楼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张文峰

电 话:18009980300

地 址:泽普县

招标代理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露

电 话:0998-2577951 15099018699

地 址:新疆喀什市恒昌一期12号楼3单元401室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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