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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小型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小型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小型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段划分及交货期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小型工器具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3本次招标运营小型工器具名称及数量:小型工器具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交货期、交货地点等:

本次小型工器具(简称:货物)按照“一次性采购、分阶段到货”的原则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后,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由招标人按运营各阶段实际工程进度情况,提前15天书面通知投标人;

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3.2投标人近五年内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

类似项目:指工艺检修类或工器具采购类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的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在乌鲁木齐开发区二期丽景江山莱茵区A区6号楼101室(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xxfbcms/tools.html)、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上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2810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

6.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刘晓峰 陈碧芸

电话:0991-75334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景江山莱茵区6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人:肖立涛

电话:0991-3923812、18199116186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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