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霍城县大东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经伊犁州水利局已伊州水发〔2017〕18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霍城县芦草沟镇别西阿尕什村东部及乌拉斯台村北部区域;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引水渠1486.31米,沉砂池一座,泵站一座,高位蓄水池1座,谷坊5处、过滤站房1座及滴管工程等。
第二标段:引水渠1044.41米、排洪渠1479.65米、节制分水闸3座、水保标识牌1块,谷坊5处、林草措施及封育治理措施等。
第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2.3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2018年10月30日,总工期:213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第一、二标段投标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3.2凡有意参加第三标段投标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3-2018年2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招标公告”栏网址为:www.xjslt.gov.cn。
5.2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10万元整/标段;监理标段:3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必须填写项目名称及标段。
5.3本工程第一、二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5.4本工程第三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发包价: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厅网(www.xjslt.gov.cnn)、伊犁州水利局网(http://www.xjyl.gov.cn)等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朱龙
联系电话:152764911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惠
联系电话:15214890227
10、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0999-8034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