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自治区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现对本项目中的外借土方储运工程第二阶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建设地点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施工区域,工程投资额约12.5亿元,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北区改扩建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借土方储运工程第二阶段所含内容如下:
料场为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号料场,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头屯河)区新医路西延骑马山。投标人主要负责土方挖运等工作,即:涉及砂砾石本身、开挖、装车、运到指定施工现场、卸车等全部工作,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有关管理部门的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招标人只负责接收合格的砂砾石。土方总量约5000万m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第八章补充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土石方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3具有土源权属单位出具同意取土的函件。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土方储运工程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5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wlmq.gov.cn)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无需递交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土源权属单位出具同意取土的函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上所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在商务标中,若扫描件无法辨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lmq.gov.cn)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室。
6.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巍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00294809
联系传真:021-62274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