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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外借土方储运工程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自治区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现对本项目中的外借土方储运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自治区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现对本项目中的外借土方储运工程第二阶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建设地点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施工区域,工程投资额约12.5亿元,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北区改扩建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借土方储运工程第二阶段所含内容如下:

料场为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号料场,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头屯河)区新医路西延骑马山。投标人主要负责土方挖运等工作,即:涉及砂砾石本身、开挖、装车、运到指定施工现场、卸车等全部工作,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有关管理部门的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招标人只负责接收合格的砂砾石。土方总量约5000万m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第八章补充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土石方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3具有土源权属单位出具同意取土的函件。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土方储运工程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5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wlmq.gov.cn)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无需递交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土源权属单位出具同意取土的函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上所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在商务标中,若扫描件无法辨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lmq.gov.cn)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室。

6.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巍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00294809

联系传真:021-6227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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